1.传承非遗文化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梅花篆字)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2008年,既国务院将“花丝镶嵌制作技艺”正式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项目之后,白静宜大师被评定为这一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
已近70高龄的白静宜大师从事珠宝首饰及案头艺术品设计已近五十年,为当今我国工艺设计界硕果仅存的老一辈设计大师,多年来在“花丝镶嵌”工艺技术的传承和创作设计上成绩显著。2009年,昭仪新天地北京珠宝有限公司与白静宜大师合作,在举世闻名的北京宋庄小堡村艺术东区,建立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丝镶嵌传承基地,致力于花丝镶嵌技艺的传承与发展,让这一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国特色的宫廷工艺经典,重获生命力,走向市场,享誉世界。
3.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的话体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背景: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
我国“非物质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状况令人堪忧。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经常可见。
二、法律法规建设的进程不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相适应。由于保护工作仍未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不能得到系统性解决。
保护标准和目标管理以及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训等工作相对薄弱,保护管理资金和人员不足的困难普遍存在。三、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
少数地区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甚至借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民俗艺术,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四、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工作落实不到位。
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基本不能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综合性、多部门协作性、专业性、广泛性、长期性要求。一些具体工作人员,甚至有的分管领导和专家小组成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理解不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判标准把握不准确。
五、政府投入不足,普查、抢救、保护经费严重缺乏。许多地方连基本的普查工作经费尚且不足,更谈不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
六、宣传不足,没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力。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多被认为是文化部门一家之事,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广大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淡薄。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
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
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策:一、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部署、有序进行。
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分类别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要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技术的应用。
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鉴别真伪。经各级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可以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并予以妥善保管。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流出境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也要予以保护,对已被确定为文物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四、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对列入各级名录的。
4.•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
2003年10月通过的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公约》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性的涵义,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是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为目的的精神生产这层涵义上的非物质性。所谓非物质性,并不是与物质绝缘,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的外部图形为圆形,象征着循环,永不消失;内部图形为方形,与外圆对应,天圆地方,表达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空间有极大的广阔性;图形中心造型为古陶最早出现的纹样之一鱼纹,鱼纹隐含一“文”字,“文”指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鱼生于水,寓意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世代相传;图形中心,抽象的双手上下共护“文”字,意取团结、和谐、细心呵护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 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申报地区或单位: 中 央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香 港 澳 门 台 湾 类 别: 民间文学 民间音乐 民间舞蹈 传统戏剧 曲 艺 杂技与竞技 民间美术 传统手工技艺 传统医药 民 俗 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中国项目 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的概念。
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中国文房四宝将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昆 曲 发源于江苏昆山至今已有600多年历史的昆曲被称为“百戏之祖,百戏之师”,许多地方剧种,像晋剧、蒲剧、上党戏、湘剧、川剧、赣剧、桂剧、邕剧、越剧和广东粤剧、闽剧、婺剧、滇剧等等,都受到过昆剧艺术多方面的哺育和滋养。
2001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宣布第一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单,中国的昆曲艺术入选,中国成为首次获此殊荣的19个国家之一。>> 中国古琴艺术 中国古琴是世界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之一,主要由弦与木质共鸣器发音,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
古琴艺术在中国音乐史、美学史、社会文化史、思想史等方面具有广泛影响,是中国古代精神文化在音乐方面的主要代表之一。2003年11月,中国古琴艺术入选第二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 “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是流传于新疆各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各种木卡姆的总称,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木卡姆音乐现象分布在中亚、南亚、西亚、北非19个国家和地区,新疆处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最东端,得益于横贯欧亚的古代陆上交通大动脉——“丝绸之路”,维吾尔木卡姆作为东、西方乐舞文化交流的结晶,记录和印证了不同人群乐舞文化之间相互传播、交融的历史。
2005年11月,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入选第三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蒙古族长调民歌 在蒙古族形成时期,长调民歌就已存在。
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草原、与蒙古民族游牧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承载着蒙古民族的历史,是蒙古民族生产生活和精神性格的标志性展示。蒙古族长调民歌也是一种跨境分布的文化。
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国是蒙古族长调民歌最主要的文化分布区。2005年11月,蒙古族长调民歌入选第三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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